| 乾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卫东的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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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8-29 17:13 文章来源:乾县商务办公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同志们:
国务院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这对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县政府高度重视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培训会议,主要就是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李峰同志还要帮助我们解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讲贯彻落实意见,现在就我县如何贯彻落实《条例》着重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国是一个生猪生产和消费大国,多数地区群众的日常食肉以猪肉为主。因此,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原《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对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生猪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从近年来的情况看,“放心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生猪屠宰环节仍然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为此,国务院颁布了新修订后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于2008年8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修改完善了有关制度措施,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从我县的情况看,自启动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以来,生猪屠宰管理逐年加强,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采取了许多措施和办法,加大了监管力度,积极开展了生猪屠宰加工行业和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经营秩序大有好转,肉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对照新条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一是定点屠宰场的布局不够合理,不能满足乾县肉品市场和人民群众生活需求;二是屠宰场设备简陋,机械化程度较低;三是私屠滥宰时有发生;四是市场监管不力,白条肉上市质量没有保证。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工作还有欠缺,甚至不到位。食品安全已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和作用。保障食品消费安全,是各级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条例的出台有利于我县生猪产业的发展,有利于生猪屠宰的规范化管理,有利于让人民群众真正吃上“放心肉”,有利于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领会要点,落实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责任。
新条例和旧条例相比,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强化了责任意识,特别是强化了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这是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的集中体现。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涉及商务、工商、畜牧、卫生、药监、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必须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赋予各部门的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强化措施,认真做好监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效应,促进我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三、认真做好几项重点工作
1、继续加强新条例的学习。今天的会议既是学习培训会,这是动员会,希望同志们准确把握新条例的主要特点及对工作的新要求。会后,各部门还要组织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要结合工作实际来学习,明确实际工作与新条例要求还有哪些差距,制定和完善监管措施。
2、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场网点建设,做好两个生猪定点
屠宰场升等改造工作。我县生猪定点屠宰场目前还没有按网点规划建设到位,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肉品消费需求,定点办要积极向市定点办汇报,争取给我县增加3个以上屠宰场,进一步整合屠宰资源,优化屠宰场布局。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有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将在180日内经市定点办检查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换发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商务办要积极督促两个屠宰场加快升等改造步伐,争取复审换证顺利过关。
3、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成立生猪屠宰及肉类市场管理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必须将本单位的抽调人员名单尽快上报县定点办,以便开展日常工作。督促人事部门将选调的人员尽快到位。
4、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和肉品市场监管。商务办要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生猪收购入场验收、检疫、检验到屠宰肉品的检验修整,逐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监督;畜牧局要负责组织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工商局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市场肉品的准入关,对不合格肉品要强制退市,并严肃查处,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市场、超市销售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卫生局要加大对餐饮企业和集体伙食单位使用肉品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进货制度和验收制度,确保使用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公安、药监、质监按照《条例》赋予的职能职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违法经营不合格肉品经营户的处罚打击力度,确保奥运会期间我县食品安全。
5、加大对消费者使用定点屠宰肉品的宣传力度。由定点办安排,各职能部门组织,深入肉品销售市场和社区,宣传定点屠宰和肉品安全知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重点介绍肉品质量识别知识和安全消费常识,增强消费者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和促进肉品安全消费。
6、加强日常监管工作。近期由定点办牵头,各成员单
位参与,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杜绝不合格肉品上市销售。定点办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发挥职能,使管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
同志们,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推进我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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